Wednesday, 18 August 2010

有关国会议员的权限

问题就在于,马华和国阵有法定权限,因为他们是柔佛州的执政党,柔佛人民赋予他们权限管理这个州属,而马华和国阵必须拿出政策解决这个课题。作为一名国会议员,我已经在国会中提出,同时我也承诺会继续追问,我甚至把村民代表带入国会和地方政府部门副部长坐下来商谈和带出村民的困境。

在我的部落格的右下角有个特别为选民设计的留言栏,目的是为了方便一些网友留言或投诉。

最近我留意到几位网友的留言,以下是我截载下来的文字:

優兒: YB ,蘇丹離開了麻坡,地方政府清潔工作打回原形了:(

優兒: YB, 行動!!重點放在怎麼為人民解決問題...

村民: 你还不是跟马华一样,只批评垃圾山的事,结果还是一样没搬迁,你跟谢家团村长没两样!!

村民: YB你这么讲就不对了,你是这里的国会议员,我们选了你,就是要你把我们的问题带到国会里去以寻求解决,并不只是监督,目前马华在这没有国会议员,如果跟你一样“只能在权限下做事”那垃圾问题不是不必决解了!

伟康: yb,村民讲的不是没道理,目前在这国会选区里,好像是你的权限最大

我也答应会设一个主题,让大家可以检讨有关这个课题。

首先我要谢谢优儿、村民和伟康的留言,我觉得你们的说法都是有道理的。

国会议员的工作是什么?有人说是在国会中辩论法案,把联邦政府的法令带会选区解释给选民了解;也有人说国会议员必须关注地方民生问题,别老是谈一些空洞不实际的种族宗教课题。甚至有人说,国会议员要关注地方发展,争取拨款。

其实,以上的说法都是对的,这些都是国会议员的责任。

国会议员的工作,顾名思义,即是在国会“上班”。在国会中,有两种讨论事项,一种是法案或修正案,另一种是法案在执行后的问题,或是各联邦部门掌管的机能的问题,通常这些都是民生课题。

马来西亚国会有上下议院,上议院都是管委代表,真正发挥功效的是民选代表组成的下议院。

在英国,下议院有两个议会厅,再加上各各功能的委员会会议厅,因此,不同的课题和法案可以先在这些个别的会议厅先通过,然后才带入下议院讨论。由于工作已经分散,所以可以在同一时间讨论许多的课题和法案。

在我国,由于下议院只有一个,大小事都要在同一个议院辩论,可是我国的国会开会时间很短,所以常常会碰到有些议员准备好了资料却没法发言,我本身也常常碰到这种情况。

在没开会的时候,国会议员会在自己的选区巡查,如果碰到问题,就准备好在来临的国会会议中提出。如果选区需要钱维修或建造一些设施,国会议员可以通过国会向有关部门提出。

以上就是在“理想”情况下,一名国会议员的职责。

可是现实并非是这样。如果你是反对党国会议员,你不会获得任何资源。你可以写信给有州发展局,他们会通过县长、村长、市议会等等的管道,把联邦政府的拨款转移到需要的地方。同时,州发展局不会通知你钱去了哪里,也不会告诉你是否申请已经批准。

在一个民主国会中,国会议员代表的是选民,而不是政党,尽管参选时候选人大部分会以政党旗帜上阵。因此,在国会中对议案的表决,也应该以民意为标准,而不是政党。同一个政党,可以对某项议案持反对或赞成票。

可是现实并非如此。即使民间已经反对油价上涨,反对内安法令,反对取消白糖津贴,可是执政党还是全体投了赞成票。而在外国,比方说美国,众议院(类似我们的下议院)中的议员不一定会赞成他们自己政党所制定的政策。在我国,即使你是民选议员,可是你在议会投票时却往往会做出违背投选你的选民的意愿。

我花了点时间解释了“国会议员的职责”后,我先解释“村民”的留言:

村民: 你还不是跟马华一样,只批评垃圾山的事,结果还是一样没搬迁,你跟谢家团村长没两样!!

村民: YB你这么讲就不对了,你是这里的国会议员,我们选了你,就是要你把我们的问题带到国会里去以寻求解决,并不只是监督,目前马华在这没有国会议员,如果跟你一样“只能在权限下做事”那垃圾问题不是不必决解了!

我是民选国会议员,也是一名反对党国会议员。在选民投选我时,他们也已经清楚知道我是一名反对党党员。

反对党和执政党的分别就是,前者在野,后者在朝。意思就是说,执政党是管理政府的人,反对党是监督这些人有没有把管理做好。这是最基本的政治常识。

今天“村民”说:“就是要你把我们的问题带到国会里去以寻求解决,并不只是监督”,意思是叫我不要只是监督,而是除了监督和带入国会寻求解决方案。所谓的解决方案已经在我为吧口村民提交的备忘录中解释得很清楚了,这份备忘录就在本部落格中。

解决不解决是管理政府的执政党的分内事,正确来说就是内阁和柔佛州行政议会的政策。如果他们不解决,我们只能不断提出,可是我们不能替代执政党来处理这个课题,宪法中并没有给我这个权限。

至于“村民”说:“目前马华在这没有国会议员,如果跟你一样“只能在权限下做事”那垃圾问题不是不必决解了!”

问题就在于,马华和国阵有法定权限,因为他们是柔佛州的执政党,柔佛人民赋予他们权限管理这个州属,而马华和国阵必须拿出政策解决这个课题。作为一名国会议员,我已经在国会中提出,同时我也承诺会继续追问,我甚至把村民代表带入国会和地方政府部门副部长坐下来商谈和带出村民的困境。

可是我不是内阁部长,而联邦国阵政府必须和柔佛州国阵政府提出政策解决这个课题。

至于“村民”说:“目前马华在这没有国会议员”,我想这个意思大概是说:“国阵和民联国会议员”有什么不同,如果结果都是一样,为什麽要投选民联国会议员?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我举例,麻坡游泳池、外环公路、吧口垃圾场课题在三〇八前有人提出吗?同时,在反对党的监督下,国阵政府做事也必须战战兢兢,怕给我们抓了辫子。因为害怕,所以做事就会小心,这就是在野和在朝两党相互的功能。

最后,我重复提醒,反对党不能取代执政党,因为我们不是管理政府的人,执政党也不能取代反对党,放着管理不做,反而在外头喊话,如果执政党代替反对党做监督,那谁来管理整个政府呢?

如果你不满政府的政策(垃圾场搬迁是一项政策),可是又想要反对党推行政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撤换政府,由民联执政,我们会把建议变成政策。

10 comments:

  1. YB,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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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B小心,马华的网络军团提早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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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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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YB,優兒那句“眼前人民要看到的還是一個怎麼去解決問題的YB,不單是監督,也包括如何去推動執政黨去“實施”,那些被阻攔進入官方節目的問題,也是YB怎麼往另外一個管道尋求解決問題,不應該是“YB受限的理由。”

    YB,您所設定的反對黨定義固然有一定的道理,然而,我的看法則如同優兒提及的,“如何去推動執政黨實施“利民政策”,今天,你的格局不應只是停留在基本的政治常識。

    我認為,一旦在強而有力的反對黨監督下,這是一股對執政黨的威脅力,執政黨或多或少也會在行政或演說方面,向人民作出保證都會小心翼翼,確保擬定的政策或實施效果不會成為反對黨的把柄;

    但是,在麻坡,我們看到執政黨對人民保證的實效嗎?308前後變化差異大嗎?是YB還無法形成一股強而有力的監督力量?還是執政黨如YB說的:“你现在才来向麻坡人大大声讲『老厝,我回来了』,是不是要告诉麻坡人,在这之前你都不在家?那,这两年半来,你去了哪裡?”

    恕我愚昧,YB,我認為今天的執政黨若無法為地方上帶來改變與發展,反對黨還是要檢討自己的那股監督力度,強度到多少?不要說是“權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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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刁民根本就是不了解问题源头
    的所在就是执政党。雾里看花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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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YB,请马上下令调低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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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刁民果然名不虚传。。。刁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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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刁民会很刁么?我不觉得。
    他觉得执政党无法为地方带来发展,心里的解决方案是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反对党来监督,却没有想过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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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反对党在柔佛属于劣势。在州议会一直被打压。
    柔佛州的反对党不强,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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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谢谢留言,尤其是对“刁民”的留言,我非常感激。

    是的,如何“推动”执政党的确是很棘手的一个问题。问题是,如果要“推”才会“动”的执政党,你认为还有希望吗?

    或许一些人大概才存在着“执政党永远执政”,“反对党永远在反对”的思维。其实如果执政党无法被“推动”,那就别在“动”了,下台算了。

    可是如果还有人在想“哎呀,这个执政党推不动,要想办法哄它骗它,让它能“动”下去”。如果是这个思维,那就别选举了,永远让国阵在被动的情况下继续“被推动”吧!

    同时,我不同意“刁民”网友说的“你的格局不應只是停留在基本的政治常識”,因为不理解我国政治结构,就会误解一些事物。

    最基本的就是我们的教育权力和使用语文的权力。宪法有制止其他人使用他们自己的母语吗?没有!在宪法中没说这件事,同时还说,要保护国语的同时,也要支持其他民族语言的使用。

    可是我们由小到大,国阵政府灌输我们的是:我们的母语是次要的,甚至不能学习,这就是不知道我们自己的基本权力。

    一样的,理解在野和在朝议员的功能也是一样。如果你不理解,就会误以为在野党可以代替在朝议员执行政府的功能,同时也会误以为在野议员是没有功用的。

    在一个民主化机制内,必须有制衡力量,朝野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

    可是当人民不理解时,我国的民主化将会变得非常缓慢。

    要“督促”执政党办事,需要的不止是在野党的政治势力,同时民众对课题的醒悟度才是一个重大关键。

    吧口垃圾场受到的关注也是吧口民众的功劳,如果他们不站出来,马华绝对不会紧张,媒体也不会报道。

    还记得在去年发生的反内安法令大示威吗?后来国阵政府终于低头,他们说会“修改”法令,还拖了很久,听说会在下次国会提呈,虽然这个“推动”终于让国阵低头,可是我们要的是废除,不是修正。

    无论如何,国阵还是被“推”向前走了一步。

    可是,身为人民,你要慈悲到什么时候,把国阵当小孩子那样又哄又骗的“推动”呢?

    或许“刁民”有这个耐性,可是广大的马来西亚人民还有这个耐性吗?

    目前,我们只能继续跟进和关注所该注意的课题,可是最终的否决权就是你手中一票,自己的前途自己决定。

    如果人民觉得反对党“推动”执政党做的不好,那也就只有让执政党继续“推”一步走一步了。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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